护理工作奖惩制度为了提高护理质量,更好服务患者,减少医疗护理纠纷,护理部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及专业管理需要,拟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国家级) 各项检查验收中省、市、护理竞赛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为医院争得荣誉者。 2、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各项指标优秀,荣获第一名者。 3、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中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每年一度的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护士、放心护士、优秀护士长者。 5、发现并杜绝一例严重差错事故者。二、奖励的形式及内容: 1、通报表扬,授予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称号。 2、录入护理部护士长技术档案。3、物质奖励。 三 、惩处条件:1、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发生差错事故者。 2、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延误工作及私自调班休息者。 4、不遵守护士行为规范,仪表不整,上班戴饰物,浓妆艳抹,服务态度差, 讲护理忌语,与病人发生争吵者。5、院内检查某项指标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