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一节 建立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一、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或主管护理副院长。副主任委员:护理部主任。秘书:护理部副主任。委员:骨干护士长、高级职称护士、护理组长、责任护士等。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管理领导分工及职责界定1.主管院长全面管理领导。 (1)负责研究、制定、审核医院全面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制定确定年度护理计划目标。 (2)负责对护理部主任任免、护士长任命、考核管理。 (3)对护士人力资源调配的审核。 (4)对护理部工作安排、难点、奖惩研究审核。2护理部主任具体管理及质控安排。 (1)制定全面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方案、督导质量控制活动。 (2)针对各项质控存在问题,结合医疗工作,对护理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3)随时掌握全院护理质量动态、了解院外信息、不断改进质控标准以提高护理质量。3护理部副主任 设一位副主任或专干专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安排各项质控活动,保证按时、按项完成,并不断提高。 (2)对质控中存在问题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