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血液的处理制度1.血液报废标准1.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1.血袋有破损、漏血;1.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1.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1.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1.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1.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1.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1.9 新鲜冰冻血浆融化后应及时输注,在2-6冰箱保存超过24小时或融化后未输完的新鲜冰冻血浆必须报废。1.10.洗涤红细胞应及时输注,在2-6冰箱保存超过24小时必须报废。1.1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如不能及时输注,应将血液制品放置在正确的温度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编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安全输血实践的指南和原理(1996.P50)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或有任何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溶血现象,必须被废弃。2.血液报废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品种、数量,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3.批准报废的血液及其成分必须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