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二、基本要求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21的规定。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1)禁止随身携带火种。(2)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3)严禁吸烟。(4)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4、雷电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潮湿措施有效。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生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4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