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抹灰工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时间:2004年3月10日下午4时地点:项目会议室主持人:丁光明 袁峰 黄义兵参加人员:各抹灰班全体人员(签名附后)会议内容:为了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免受损失,制定以下安全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酒后作业。2、严禁私自拆卸动用安全防护设施,不得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部位作业,不得私自卸拆安全防护设施。3、严禁在窗台上坐卧,临边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系持在牢靠处,防止高空坠落。4、所有架子、马凳、梯子使用时必须搭设稳固。5、不得从楼层内向外抛扔材料及杂物。6、在脚手架上操作的人数不能集中,堆放的材料应散开,存放砂浆的槽桶要放稳,制械尺不能一端立在脚手板上,一端靠墙要平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板严禁有探头板。7、内装饰层高在3.6m以下时,由抹灰工自己搭设的脚手架或采用双脚三角形高凳间距应小于2m,不许有探头板。8、操作中严禁向下甩物件或抛甩砂浆,防止附物伤人或砂浆溅入眼中。9、在室内推小车时,尤其是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