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理顺和完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和处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担保贷款,是指按照我公司担保贷款质量分类管理规定,认定结果为次级、可疑与损失类的客户担保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担保贷款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担保贷款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的过程,包括不良担保贷款日常管理、处置管理、责任认定与考核等各环节。我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不良担保贷款的牵头管理部门。第四条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担保贷款分类认定、尽职调查、减值准备计提及使用、清收处置、费用摊销、损失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情况。(二)精细管理。通过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的创新和完善,不断提高不良担保贷款管理水平,实现不良担保贷款精细化管理。(三)尽职追索。不良担保贷款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不良担保贷款管理,及时、合理地运用多种方式向借款人、反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