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棚租赁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将拱棚租赁给乙方使用,将其有关事宜协议如下:一、 拱棚位置甲方将坐落银川市西夏区平吉堡农五队工程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拱棚 1个,租赁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限自2018 年 3月1 日起至2019 年3 月1 日止,租赁期1年,每个大棚每年租金2000 (大写:贰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日内由乙方自行将租赁费用汇款到甲方账户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修缮拱棚及配套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交付乙方使用2、在租赁期间,大棚设施因质量原因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可自行解决。3、在租赁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大棚的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4、大棚的经营生产由乙方独立进行,甲方其他人员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5、如遇天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