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漫谈,就是漫不经心地谈。这是我个人的理解。就是在茶余饭后,大家闲谈一下罢了。其作用只供消遣,不想搞严肃的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依据该条款,建筑企业挂靠属企业违法行为,这是不容争辩的。本文不鼓励挂靠。相反,应当尽量避免。在实践当中,该违法行为往往让人们视而不见。一方面,这样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明显的侵害了某个主体的利益,导致没人来管这事儿,没人来举报,没人来起诉。从一些挂靠项目来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挂靠方、被挂靠方、发包方甚至行政监管部门,都对挂靠这一事实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从这一事实来看,或者我们的立法有问题,或者我们整个社会都在犯法。闲谈而也!另一方面,挂靠违法行为取证也不容易。取证必然会遇到百般阻挠。既然连行政主管理部门都默许了,一切的手续办理都只为让项目看起来合法化。任何一个挂靠项目,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其背后必然站着一个或几个领导。这是大家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