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吴中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吴中区危险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吴中区境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泄漏、遗散事故。 二、预案指挥系统 1.设立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经贸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海事处)、质监局、气象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水利局、宣传部、供电公司等部门领导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指挥部职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