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 .1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事件分级 .2(一)事件分类 .2(二)事件分级 .2四)适用范围 .5五)工作原则 .5六)与其它预案的关系 .6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8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8二)主要部门职责 .9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10四)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11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12六)专家组 .13三、预防与预警 .14一)危险源监控 .14二)预防工作 .14三)预警发布 .15三)预警行动 .15四)预警解除 .16四、应急处置 .
2、17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接警与报告 .17三)应急启动条件 .17四)应急响应程序 .18五)指挥和协调 .21(一)指挥和协调机制 .21(二)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22六)应急处置措施 .22(一)污染事故预防措施简要说明 .22(二)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措施说明 .23(三)大气类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说明 .24(四)水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说明 .25(五)固废污染事故保护目标的应急救援措施说明 .26(六)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法 .26(七)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31七)应急监测 .32八)通报与信息发布
3、 .34(一)通报 .34(二)信息发布 .35九)安全防护 .35(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35(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36十)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36(一)现场保护 .36(二)现场洗消 .36十一)应急终止 .37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37(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38(三)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38十二)后期处置 .39(一)善后处置 .39(二)保险 .39五、应急保障 .40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40二)应急队伍保障 .40三)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40四)经费保障 .41五)技术保障 .41六、监督管理 .42一)培训与演练 .4
4、2二)奖励和惩罚 .43七、附则 .45一)名词术语解释 .45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46三)预案制定与解释 .46四)预案实施 .46附件 .47一)应急通讯录 .47二)古雷港开发区内各行政村联系人 .49三)开发区企业联系方式 .51四)环境风险性分析 .52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五)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分析设备和设施情况表 .55六)应急监测标准和方法 .56七)环境应急监测仪器简要说明 .57八)开发区周边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58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0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和规范应急响应
5、程序,强化预防、预警、 预测机制,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开发区的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 22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 87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4第 3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00第 32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 70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 69 号);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6、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2006);8、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010 号);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10113 号)10、漳州市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漳环综20127 号)1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12、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三)事件分级(一)事件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污染物性质、发生的方式、事故表现形式等, 结合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突发环境事故主要有三大类:1、水环境污染事故区内企业因设备故障或管理不当
7、、人为疏忽等原因,污水处理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超标生产废水的大量对外排放事故。2、大气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储存设备破损等原因致使有害气体发生泄漏,大气环境受到污染。3、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1)有毒气体、毒害品或其它有害物质燃烧、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2)油库、码头等场所发生的溢油污染,油料运输过程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引发的溢油污染事故;(3)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污染事故;(4)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处置不当引发的危险品污染事故。(二)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 较大(级)
8、和一般(级)四级。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
9、)标准”属于 3 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 ”属于 4 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 4 级以上的核事故;(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2 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
10、死亡的;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 丢弃、遗撒危险废 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1、2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 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3 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1、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4 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内的以下环境污染与
12、生态破坏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1、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2、超出事发企业突发环境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3、需要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它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4、当开发区内发生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时,管委会应首先启动本预案,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本预案不适用于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故和核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 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组织开展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单位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发生源的普查;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 控并实施监督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统一领导,分 级响应。 在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开 发区各方面积极性,把企业、社会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加强开 发区各职能部门、企业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实施分级预警、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