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循环经济示范城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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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长沙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2017 年工作方案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年) (长政办函2017125号) ,为确保年度创建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制定2017 年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到 2017 年底,长沙市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16 年提高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 4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15%,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 75%,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率达 95%,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 15%。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1

2、、完善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实施 2017 年度“千家企业清洁生产绿色行动”,加快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依托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重点完善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及零部件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园区、市发改委、市环保局)2、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重点推进望城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补齐产业发展链条,完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以华电长沙电厂生成的副产品2“热能”、 “废渣” 、 “尾水”等废弃资源禀赋构建循环产业链,以金龙

3、铜业废旧铜再生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以晟通科技废旧铝再生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着力推进一批重大循环产业链项目,培养和引进骨干企业,打造国家循环化改造重点园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望城经开区、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3、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在长沙县、望城区等水稻、烟草和油菜主产区,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秸秆堆沤还田、加工有机肥还田等技术模式,建立覆盖全市的中小半径秸秆收集、运输和储存体系。推进粪便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以生猪养殖场改造为重点,推动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造雨污分离管道系统,购

4、置粪便机械清粪设备、干湿分离设备,建设粪污收集以及卫生储存设施等,重点发展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推广应用“猪沼稻”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到 2017 年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 (牵头单位:市农业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委)4、推动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在大气、水、固废等领域推行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实施第三方治理公平审查制度,探索开展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评星评级模式。大力培育航天凯天、永清环保等第三方治理骨干企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区县

5、(市)人民政府、各园区)(二)形成循环型服务体系5、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着力发展循环型现代物流业,3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提高储运工具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重点支持绿色运输、绿色包装、绿色流通加工以及标准化托盘循环利用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6、发展循环共享经济模式。有效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潜力,推动开展厂房、库房、设备、运输工具、车库等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的共享,推广先导快线共享汽车模式,引领绿色出行潮流。探索共享车位模式,解决停车难等问题。以健全信用体

6、系、创新监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循环共享经济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各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三)完善城市循环发展体系7、循环高效利用水资源。加快城市中水回用,促进水源循环高效利用,重点实施洋湖再生水厂二期项目。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快建设节水型企业,推动蓝思科技、长沙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粮可口可乐华中饮料有限公司等耗水型企业通过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挖掘节水潜力,提升用水效率,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改造。到 2017 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 4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15%。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

7、改委、市水务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8、推广绿色建筑。出台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并全面贯彻执行,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市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40%以上。落实激励政策,严格按照长沙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对示范效果显著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予以奖励。修订4长沙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技术配套文件,推动我市绿色建筑进一步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四)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9、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出台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开展个人或

8、家庭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 2017 年底,每个试点街道创建 1-2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两型办、市环保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10、建筑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水稳材料、再生沥青材料。推进湖南旺邦建筑固体废料综合利用研发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和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到 2017 年底,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 15%。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9、)11、再生资源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再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违规违法企业进行整顿,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完善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发掘行业内龙头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产业。到2017 年底,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 75%。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五)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12、健全统计考核制度。完善循环经济统计与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关于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湘发改环资52017536 号)要求,以资源产出率为重点,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体系,有计划地推进

10、相关工作。到 2017 年底,初步建立循环经济统计体系。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13、提升循环经济开放度。密切关注国际循环经济发展动向,充分发挥各类国际合作交流机构及平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和促进企业利用各类国际绿色资金,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积极争取绿色、循环、低碳的低息贷款。争取国家支持,积极主动参与和承办各类循环经济发展国际会议和活动,展示长沙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就,提升对外形象和国际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金融办、省循环经济

11、协会)14、提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注重总结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典型,凝炼一批对引领发展和机制建设具有示范、借鉴意义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管理模式。组织高层次的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在政府及部门网站推出我市循环经济典型经验推广报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园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三、保障措施( 一 ) 加 大 资 金 支 持 。 制定出台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17 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规章制度文件 ,有重点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环保产业、重点支撑项目及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事项等。( 二 )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 加强企业融

12、资知识培训,组织专家对企业债券、境外融资、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创投企业发展、基金等融资方式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结合具体循环经济项目,对融资工具的选择及具体操作进行指导。用好国务院对6长沙实施的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加大企业债券政策宣传,加强募投项目摸底,推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三 ) 推 进 支 撑 项 目 建 设 。 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筛选确定 2017 年度支撑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强化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督查和调度,确保支撑项目建设按期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支持。( 四 ) 强 化 宣 传 教 育 。 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同时加强与协会和社团合作,选择在机场、高铁、磁悬浮、地铁等场所,宣传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建设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搭建循环经济宣传展示平台。支持循环经济教育与旅游相结合,鼓励社会团体、学校等组织参观教育示范基地(场所) ,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感性认识和直观感受,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发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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