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路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接送车协议书甲方:浙江百路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客户姓名车型: 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有偿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前提条件1甲方有能力提供接送车服务。2甲方所提供的接送车服务仅限于杭州市百路佳旗舰店及各个分店25公里范围。3乙方车辆维修项目明确、乙方车辆具有真实有效的车辆保险。4乙方按照甲方规定,通过提前预约方式预订接送车服务。5接送车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50元/次。(百路佳金、银会员卡除外)。二、甲方义务与责任1甲方在接送车过程中,由于甲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交通违章(交通事故除外),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在接送车过程,如出现车辆交通事故,按照交通法及相关车辆保险程序处理,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额外赔偿责任。3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接送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护乙方车辆。4甲方在接送途中工作人员不得有载客、载货、超速(时速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