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高标准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学校校长对本校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导处具体负责实施,教导主任是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班主任开展控辍保学培训学习,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向学校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动员返校。对于返校确有困难的学校报请乡镇政府协同动员返校。三、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给予其他费用的减免,努力帮助解决其就学问题,确保不发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四、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树立信心,关心爱护每一个学困生,创新模式,鼓励动员学困生克服一切困难不断进取。五、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行为。重申家访制度,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家访5位学生。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爱心育人、真情育人。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恰当、产生不良后果,致使学生辍学流失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