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学院推优入党工作操作细则 要求:1、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已满一年考察期。2、参加初级党校学习并且结业的(高级党校不做要求)。3、开推优会时,到会人数必须达到本支部团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推荐的人数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3、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品学兼优,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劳动、献血等活动;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法乱纪现象、推优前一学期无考试和考查科不及格现象,累计挂科不超过三门者(必修课)。4、每个班推优人数不得超过5个。 “推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步骤:1、入党“推优”工作原则上应由各团支部主持,由团总支负责,并受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如果团支书因故不能主持的,应由组织委员或者宣传委员代替,此次支部会议必须有团总支代表出席)。2、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由团员对自荐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程序为:首先由主持人(一般是团支书)向大家宣读推优要求的条件,然后由符合条件的团员向支部大会宣读自荐报告(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再由团支部成员对自荐人进行提问,并由组织委员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