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都能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使义务教育段学龄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充分体现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普及性教育的本质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我校特制定以下制度:1、 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2、 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防止学生流失工作。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定期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流失苗头,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动员返校。四、对家庭条件差的特困生,实行优惠政策,免收一切可免费用,确保不发生因交不起费用而辍学的现象。五、加强转化学困生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成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使学困生树立自信心,在较低的起点上不断进取。六、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的教师,将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严禁随意停学生的课,学生因违纪来不及教育的,要临时停其课,要经政教处同意。防止简单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教育思想不端正、工作方法不当、产生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