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为切实搞好普通话推广工作,促进黄石镇中心幼儿园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把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纳入到幼儿园的常规管理,使用普通话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全体教师自觉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检测未达规定标准的教师不能上岗。二、幼儿园领导率先垂范,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时时处处使用普通话。 三、全园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四、幼儿园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推普活动,在园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定时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使我园教职工达标率为100%。五、全体教师必须参加幼儿园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普通话培训与考核,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无故不参加教师普通话培训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的教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六、为促教师普通话水平不断提高,每年进行一次教师普通话大比武,优胜者在教师业务考评中予以奖励。七、幼儿上课、相互交流、回答问题一律使用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