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上海天叙贸易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于2018年1月16日签订合作合同,约定由乙方代理甲方babycare 品牌在浙江省母婴渠道的销售推广工作,合作期从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18年8月15日提前终止此合作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等事宜,作出如下约定: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2018年度合作合同,且在2018年范围内,甲方同意不在浙江省母婴渠道增设其他代理商。二、协议提前终止后,原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严格遵照执行。三、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甲方对于乙方仓库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及客诉的Babycare品牌产品进行回收,并退回babycare大仓。货品清点完成运走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仓库最终的清点明细折合货款,付款到乙方指定账号。乙方收款账户如下:银行:杭州银行秋涛支行 账户名:杭州明越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账号:732581005201712、关于双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