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拓投资创业产业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陈洁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基本内容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招商引资工作人员,乙方负责招商引资内地的企业并入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甲方负责监督和配合乙方的工作。二、合作形式和待遇1、乙方帮甲方做招商引资业务,甲方给予乙方业绩提成2、提成计算方法:二零一三年八月份以后由乙方招商引资进来新客户,按照区财政局扶持甲方的企业发展金管理费总额的30%作为乙方提成。(注:日常业务开支、节日开支等费用除由被招商引资企业承担部分,其余均由甲方承担、不算在乙方提成计算基数内);3、提成支付周期:自甲方收到区财政局发放的企业扶持金5个工作日内付清,节假日顺延;4、乙方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核算;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也应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得的全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