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分评分细则每期开学,每生操行基本分9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奖、扣分,每周计算一次。一、奖分细则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操行分1分:1) 热爱班集体,主动服公务的;2) 主动帮助别人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的;3) 主动向老师揭发学生学习、生活中不良行为的;4) 主动承认并坦白交代自己错误行为的;5) 主动调解同学之间矛盾事迹突出的。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操行分2分:1) 团结同学或尊敬师长有突出表现的;2) 爱护公物或他人财物有突出表现的;3) 向老师、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的;4) 作班干部、小组长特别认真负责的。3、 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奖操行分310分:1) 在校内外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的;2) 舍已为人或舍已为公的;3) 主动帮助别人或拾金不昧等事迹突出的;4) 一期中从未迟到、早退和违纪的,奖励5分;5) 上期因表现突出而获得学校奖励的,奖3分,获得县级以上奖励的,奖5分;6) 有文章发表于报刊杂志的,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10分;7) 在各种竞赛中获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