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小水乡中心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特制定大课间等综合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二、活动时间安排由大课间、眼保健操、体育课等活动等组成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40分钟的大课间、 20分钟课外活动,共为6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4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课外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