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局出台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政务微博是当前各地探索和创新社会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新载体,从各地情况来看,公安部门政务微博做的比较好,可以借鉴。 为推动公安微博健康良性发展,进一步拓展警察公共关系领域,在平等互动的基点上,实现警民全方位交流,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确保“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孟建柱部长在2010年全国公安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关于建设公安微博的讲话要求和市局“十大平台”建设部署,积极回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虚拟社会领域大胆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拉近警民关系,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色的群众工作之路。二、组织机构分局组建公安机关对外公共关系领导小组,负责公安微博的管理工作。分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指挥室、政治处、后保科、监察室、督察队、通讯科、网监支队、户政科、治安科、出入境管理科、刑侦支队、经侦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分局官方微博工作室,具体负责微博发布、互动、督办等相关工作。指挥室主任任该工作室主任,成员由各有关单位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