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争胜乡中心小学校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一、监督内容争胜小学政风行风监督员可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三台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胜小学师德公约的要求对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进行监督。即:1、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3、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情况。4、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5、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情况。6、执行收费公示制、承诺制、收费通知、收费卡情况。7、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8、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情况。9、是否存在乱办班、乱补课、乱发复习资料情况。10、是否存在“校中校”情况。11、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情况。12、实行校务公开情况。13、干部教师廉洁奉公情况。14、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15、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16、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二、工作权利争胜小学政风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