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绩效考核方案一、教研教研室主任考核方案 教研室主任要协助教务处、教科室搞好教学、教研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评价本教研室教学工作,推动学校课改进程,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为了正确评价各教研室主任的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并与绩效工资挂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1、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10分) 考核标准:每学期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组实际制订出学期活动计划的得5分;能据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的得5分。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得68分,没有完成的不得分。 2、按模块认真组织一次教学评估检查(10分) 考核标准:对本教研室的教师,按照每一模块进行一次教学评估检查,能按时进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评估检查的得10分。 3、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课程标准,推广教学经验,指导撰写教研论文(10分) 考核标准:能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推广的得5分,指导撰写论文的得5分,反之不得分。 4、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20分) 考核标准:平均每两周能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说课等)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