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此规定: (1) 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 (2) 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等。 (3) 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不准乱接、乱拉照明线路。 (4) 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5) 安排给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认真做好“三包”(包课桌椅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照明、电教设备完好,包室内清洁卫生)。 (6) 不安排固定班级上课的教室(包括阶梯教室)为学校的流动教室,全系的流动教室由机电系办公室统一调配。 (7) 固定使用的教室和指定有专门人员管理的流动教室由相应人员负责管理和清扫卫生;要建立清扫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和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走廊、门厅和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室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