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活动总结为响应国家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于2020年3月7日开展教师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通过学习,本园教师对中国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认识,切实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基层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对国家语言文字的推广所肩负的重任,也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宪法制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