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电技师学院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师资队伍的学历学位层次和优化学科结构,规范教师学历学位培养工作,按照重点支持与整体鼓励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重点支持与整体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系部、学院、教师共同努力、和谐发展的良性机制。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学科的长远发展为着眼点,以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为中心,以优化师资队伍学历结构为重点,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二、 培养类别学历学位培养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攻读第二本科(双学历或双学位)。2、国(境)内计划内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需转走人事关系)。3、国(境)内(脱产或非脱产)定向或委托培养、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4、国(境)外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培养原则1按需培养,计划进行。以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为前提,重点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着眼于师德教育,更新和拓展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术梯队建设。2高水平培养,优化学缘结构。支持教师报考高水平的院校和科研院所,并创造有利条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