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责任制为贯彻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规范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明确教师工作责任,加强我校教师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管理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岗位责任制。一、爱国守法1、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责任权利。教师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得有散布、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和政策的言论的行为。2、教师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教师不得参与或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违法活动。不得参与赌博活动,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器具、场所。3、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不准考试弄虚作假、参与舞弊,凡鼓动学生考试作弊的,在阅卷时为他人抬高分数的,在考试前窃取考题告诉答案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其考试积分记零分。二、爱岗敬业1、教师要服从学校领导的分工,不折不扣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教师不得有意干扰、阻挠学校政令畅通。2、教师必须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教师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学校对全体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出勤实行全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