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荣小学教师工作纪律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入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三、教师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