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远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清经信函 201839 号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经信(促)局,广清产业园经济发展局: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 24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 1)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 2),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 3 月 12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联系人:冷菊,联系电话:3371610,电子邮箱:。附件: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