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一小关于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励教师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促进全员教师专业成长,依据县教育局决定每学年在全县开展一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要求。制定芦台一小实施方案为:一、组织与领导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领导小组,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组 长:刘宗明、闫荣森成 员:刘东峰、付连水、李树静、王春莲、李颖、张庆芳、 冯薇薇、张辉、张宁二、参赛范围凡年满52周岁以下(含52周岁)的女教师、年满57周岁以下(含57周岁)的男教师均要参加比赛,超过以上年龄的教师自愿参加。三、参赛组别每个学段分三个组别。1.A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的教师;2.B组:年龄在36周岁45周岁以下(含45)的教师。3.C组: 年龄在46周岁以上的教师。四、参赛学科语文、数学、英语、品生/品社、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五、参赛内容比赛的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等,并分别按60%、40%计分。1.课堂教学:授课教师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