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习笔记主持人:李延敏 学习者: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时间:3月19日交笔记时间:3月19日 1、教师法共九章四十三条,重点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待遇、教师的考核与奖励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2、教师法总则第2条规定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这里所指的“教师”是指在学校中传递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员。 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特定的职业性质而产生和存在的。4、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教学权。 、科学研究权。 、指导评价权。 、获取报酬权。 、民主管理权。 、进修培训权。 5、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