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表格第一部分 出勤(10%)5 元/分一、规范要求: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见附表)。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医院病假条。二、得分扣分标准1、一个月出满勤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月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值班不到岗等累计2次扣1分。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本项不得分,累计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2、教师因私请短假(不多于半天)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0.5分。3、教师因私请假多于半天,须向校长请假。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1分4、月累计因私请假达一个3天以上者按照请假时间与工作时间之比例进行绩效奖励考核。5、婚假、病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按照学校内部管理规定进行休假。超出规定时间按照因私请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