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二、请销假规定1.教师因公出发,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产假六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七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5、 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一至两天者由校长批准,三天至半个月者由教委主任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