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调课、代课补充办法为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调课 一、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私下调课按学校教学工作有关考核办法进处理。 二、任课教师调课申请必须具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准予调课: 1、因病请假:须有医院相应证明。 2、因公出差;经校领导批准,教师外出参加会议或参加其他活动不能按计划上课的,须出具相关领导证明。 3、因其他原因:如婚丧假、产假、事假而请假,须出具有关请假证明。 三、调课程序: 1、由调课者本人提前(原则上为一天)提出调课申请,经由教务处干事填写调课单,签字认可后,交教务主任审批。因不可抗力而确实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客观原由消除后三天内补办调课手续。 2、调课申请者应主动与同班任课的其他教师(参见任课教师ABCD岗)进行协商,将具体调课时间安排报告教务处。待教务处同意后,申请调课的教师方可开始休假。3、调课衔接工作由教务处、调课双方教师三方面共同完成,以确保不空堂、迟到等混乱情况,教务处要及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