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国家的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教师资格是公民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才允许担任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不能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人来说,其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根据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学历条件。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等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