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号 姓名 入学年月 专业 所 在 单 位 拟毕业日期 导师签名 研究生处制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1 - 1填 表 说 明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审核评估的基础材料,也是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文件。二、导师按照本专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 硕士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其培养目标、研究方向的确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 专业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三、硕士生应
2、按制订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工作,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四、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 则上不予更改。五、个人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二周内,由 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 导师负责,学位点和院部审核同意,经研究生处批准,在本学期执行。 六、个人培养计划书一律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 4 份,研究生、导师、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各一份,研究生工作 处保存原件。七、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须明确时间段。- 2 -课程学习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学分 考核方式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课程总学分数- 3 -环节 内容 形式 起止日期 指导教师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工作必读文献资料- 4 -学位点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学院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研究生工作处意见:(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