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秘[2017]6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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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办秘2017 61 号中 共 潜 山 县 委 办 公 室 潜 山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关 于 印 发 潜 山 县 “资 源 变 资 产 、资 金 变 股 金 、农 民变 股 东 ”改革 试 点 实 施方案 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潜山县“资 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中 共 潜 山 县 委 办 公 室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10 月 18 日-2-潜山 县 “资 源 变资产 、资 金 变 股金、 农 民 变 股 东 ”改革 试 点 实 施方案根据安徽

2、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 号)要求, 结 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 三变” )改革 试点,盘活“三资” (资源、资产、资金),惠及“ 三 农” (农业、农 村、农民),探索集体 经济有效增收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为全县精准扶贫探索新途径,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

3、,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确立运作路径,把握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城乡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二)遵循法规,规范操作。坚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严格试点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三)尊重意愿,协商合作。在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各经营主体之间股-3-份比例和合作模式。(四)稳妥推进,控制风险。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坚守改革底线,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真正让改

4、革成果惠及农民。三、任务目标2017 年,在槎水镇、塔畈乡、五庙乡共 14 个村全面开展“三变” 改革 试 点。根据 庆农工办 20172 号文件精神,倒排推进“三变” 改革工作的步骤时 序,科学合理地安排“ 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升” 各阶段的 时间节点,确保 2018 年 9 月底前完成“ 三变”改革工作总结提升。试点村选择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良好的承接主体,确定 2-3 项具体改革试点内容,做到经营项目明确、操作模式可行,实现集体经济显著增强,农民(特别是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显著增加,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达到农民、经营主体、村集体三方共赢局面。四、主要内容(一)资源变资产资源变资产就是

5、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 经营主体” ),取得股份 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具体实施中,可开展以下工作内容: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对各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林地、园地、 “四荒” (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进行清查-4-核实,评估作价,量化入股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

6、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量化入股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3.开展“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开展“三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切实解决农户及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鼓励试点村培育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工作;充分利用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试点。(二)资金变股金资金变股金就是将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直补农民、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等资金除外),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有效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

7、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具体实施中,可开展以下工作内容:1.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股金。将投入到试点村的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厘清公益性资金和经营性资金,分类按不同股比量化为股金,以优先股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所得分红由村拿出60%以上分配 给全村贫困户,40%作为村集体收入。2.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立卡-5-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财政扶贫到户资金,以优先股形式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3.社会帮扶资金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股金。对于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

8、到村、到户资金(帮扶捐赠主体有定向用途的资金除外),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以优先股形式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村集体和农户股份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三)农民变股东农民变股东就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地上无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具体实施中,可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1.鼓励开展农村土地(林地)股份化运作。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规范开展土地适度流转并进行股份化运作。具体可实行以下几种形式:(1)农户以承包土地(林地)

9、经营权直接入股到农业经营主体;(2)组织农户以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成立股份合作社,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到经营主体;(3)成立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自主运营,形成规模化生产;(4)农户承包的土地(林地)经营权流转给村集体,村集体统一将土地(林地)经营权入股到经营主体。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试点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6-屋资产,以住房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 “旅游公司+村集体+农户 ”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 入 和 工 资 性 收 入 。3.推进农村集体

10、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在存量资产较大、集体收益较多的试点村,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 清 产核 资、界定成 员、量化资产、设 置股权、颁证到户(人)” 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能,增加集体分配收入。五、重点环节(一)精选承接经营主体。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是做好“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首要环节,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根据不同实施项目,将诚信程度高、经营效益好、奉献精神强的经营实体作为承担“ 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的承接主体。(二)选准实施经营项目。项目的好坏事关做好“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的成败,要结合试点村的区域优势和特色产业,选

11、择前景好、便于操作的可行性项目进行实施。(三)推进股份合作。指导试点村依照民主程序,注册设立企业化的资产运营实体,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合作社。由村实体、农民和“三 变” 承接主体按照改革内容(可采取“经营主体+村实体”、“经营主体 +合作社+ 村实体”、 “经营主体 +农民”、 “经营主体+ 村实体+ 农 民”等多种运作模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利益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股份化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村实体规范化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出资者、经营者和-7-农民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条件的可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村实体的专业

12、化经营管理水平。(四)确保参股方保底收益。农户以土地、贫困户以扶贫资金、村集体以财政项目资金以优先股的形式入股。 “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中,要适当照顾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利益,保证财政项目资金投入的最低收益,做到“ 三个确保” :一是确保以土地入股的 农户分红收益不低于同期土地的租金收益;二是确保以扶贫资金入股的贫困户年度分红收益不低于入股资金的 6%;三是确保以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入股分红收益不低于按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益。(五)强化风险防控。指导村加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公开“ 三变” 改革的全 过程,扩大 农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完善村“ 三资 ”管理、财务 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将改革

13、形成的股 权和收益纳入“ 三资” 监 管系统,确保集体 资产保值增值。督促参与的经营主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财务和资金管理。强化承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的契约责任,合理设置村集体和农户股权分配比例,提倡采取保底收益加分红的方式,使集体和农民稳定获取收益。六、时间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7 年 8 月10 月)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明确试点内容,确定经营主体,各试点村方案在 20 日前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行文上报县“ 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经审 批后 实施。(二)分类推进,组织实施(2017 年 10 月2018 年 1 月)-8-推进“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

14、; 县“三变”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跟踪掌握试点进度;试点期间,县委、县政府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三)压实责任、补缺补差(2018 年 2 月2018 年 5 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责任,及时补缺补差。(四)总结验收,完善提高(2018 年 6 月-2018 年 9 月)对改革试点村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完善提高,同时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县其他乡镇提供借鉴。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指导、乡主体、村实施” 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潜山县“ 三变” 改革试点工

15、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委、发改委、财政、住建、林业、国土、水利、扶贫、市监、经科、文化、人行潜山支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国元保险潜山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试点村所在乡镇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改革试点工作。(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创新性强,工作量大,县农委要加强对“三变”改革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土地确权颁证,负责信息收集等办公室日常工作;试点

16、村所在乡-9-镇是“三变 ”改革试点的 责任主体,负责试 点村方案制定与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试点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三)强化风险防控。县委县政府专项整合 791 万元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解决“ 三变” 改革试点承接主体融资难问题。加大试点村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保费补贴对试点村的支持力度,提高“ 三 变” 承接主体抗风险能力。(四)加大支持力度。专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奖励“三变” 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村。在涉农项目安排上,优先向改革试点村倾斜;在银行贷款贴息上,优先向试点承接主体倾斜。(五) 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把“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对乡镇考核重要内容,县委

17、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对县有关单位和试点乡镇实行定期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工作考核。附件:潜山县“资源变资产 、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10-附 件潜山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 变股东 ”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储诚炜 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汪潜生 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姚国宾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泉水 县农委主任江叶明 县发改委主任桂绍奇 县经科委主任李桃生 县文化委主任汪为民 县财政局局长 江 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余云霖 县教育局局长黄海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先结 县住建局局长 徐文英 县水利局局长 朱一红 县林业局局长 周凤扬 县扶贫办主任 王平凡 中国人民银行潜山县支行行长 赵明星 县农行行长吴 杰 县邮储银行行长胡旭光 县人保财险潜山支公司经理 葛学明 县国元保险公司经理 汪丽华 县农委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金泉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汪丽华同志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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