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一、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出勤率及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 、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 1 )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