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任务分解办法为开展好全县教育领域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根据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方案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进行任务分解,请各科室按照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责任细化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如下:一、任务分解(一)高中学校收费管理方面 1.各有关部门和高中学校要加强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等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现行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责任科室:财务室、成教办)2.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责任科室:财务室)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责任科室:财务室、成教办)4.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公示教育收费具体项目和标准,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各高中)(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1.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