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认真执行基建程序,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关于基本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按照事业发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学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编制、调整、完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拟定建筑物、道路、供电干线线路、供水主干管、主要下水道等各类管网走向的布局和规划。 三、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的招标工作,组织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 四、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 五、制订周密细致的项目建设调研计划,撰写论证报告。向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议。协助使用部门提交使用功能,建立对使用单位在方案设计,主要设备功能等方面征求意见的程序与制度,力求做到满足使用,工艺先进,方便施工,符合规范,节省投资。 六、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各种基建报表。组织撰写基建工作简报。 七、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