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初审 办事指南汕头市民政局 2016XXXX 发布 2016XXXX 实施一、受理范围1.本公共服务适用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初审。2.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初审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且尚未进行证书登记的;(2)已进行首次证书登记且有效限不足三个月的。二、办理依据1.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三、办理机构汕头市民政局。1.权责划分(省
2、)(1)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信息进行终审;(2)对符合条件者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2.权责划分(市)(1)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通知;(2)对网上登记资料及提交纸质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在登记系统上输入初审结果,并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广东省民政厅;(3)发布登记证书领取通知。四、办理条件设立依据 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工作者条例 第七条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批准:(1)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有工作单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且尚未进行证书登记的;(2)已进行首次证书登记且有效限不足三个月的。
3、必要条件2、不予以批准的条件:无。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2五、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表:业务情形1: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1 2 纸质2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 请表登陆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http:/)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大小为宽 142PX、高 168PX,像素勿超过20k) 、填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信息等多项内容。申请人务必确定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交后打印。2 0
4、 纸质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包括证书编号页、本人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等内页。1 2 纸质4 证件照 2 寸彩色,在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 3 0 纸质业务情形2:社会工作者申请再登记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 1 2 纸质2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 请表登陆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http:/)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上传个人照片(照片大小为宽 142PX、高 168PX,像素勿超过20k) 、填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信
5、息等多项内容。申请人务必确定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交后打印。2 0 纸质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包括证书编号页、本人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等内页。1 2 纸质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无。 1 0 纸质5 证件照 2 寸彩色,在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 2 0 纸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 无受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定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作出办理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作出办理决定。 七、办理收费本公共服务项目不收费。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3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通过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跳转到广东省社工证书登记网站(http:/),填写完善有关信息,网上打印申请表。持有关材料到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8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2.受理材料不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全的,对网上登记资料及提交纸质登记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在登记系统上输入初审结果,并将纸质资料
7、报送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登记中心,由其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信息进行终审。不符合条件者更正错误信息、资料,或待条件符合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3.审查配合查看网上资料是否完备,纸质资料是否准确、完整。4.获取办理结果符合条件者将在登记系统上输入初审结果,并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登记中心,由其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信息进行终审。不符合条件者更正错误信息、资料,或待条件符合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通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5.办理流程图本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图见图1。九、办理服务1.办理地址网上办理网址:http:/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2.咨询(1
8、)咨询途径窗口咨询: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咨询:0754-88489828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电话0754-88566660 ;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电话88696307。(2)咨询回复电话回复。3.办理进程查询窗口查询: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 8 号财政大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4电话查询:0754-88489828网上查询:http:/4.法律救济实施机关名称 投诉 监察机关名称及电话申请行政复议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名称及电话汕头市民政局(1) 汕头市民政局投诉电话:0754-88900610(2)汕头市民政局网址:http:/ 服务热线电话:0754-12345;(2)汕头市民政局监察室电话:0754-88562041汕头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点:汕头市跃进路 28 号市政府办公楼受理窗口电话:0754-88179252网址:http:/ ) 备案号:XXXX-XXXX5图 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初审窗口办理流程图汕头市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事项编码:XXXXXXX ) 备案号:XXXX-XXXX6图 2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级初审网上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