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概况一、 主要职能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第三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部门)概况一、 主要职能(一)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二)中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二、 部门预算单位
2、构成纳入教育局(部门)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部门(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第二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校 2018 年部门预算表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2018 年海南省东方市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东方市新街中心校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10.9 千元。其中,收入总计 12610.9 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 12610.9 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 千元、支出总计 12610.9 千元,包括教育支出 9054.9
3、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5.6 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74.7 千元、住房保障支出 685.7 千元。二、关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情况东方市新街中心校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12,610.90 千元。(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教育(类)支出 9054.9 千元,占 7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095.6 千元,占 1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774.7 千元,占 6.1%;住房保障(类)支出 685.7 千元,占 5.4%。(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教
4、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 年预算数为 9054.9 千元。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 年预算数为2,020.40 千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 年预算数为 75.2 千元。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 年预算数为 774.7 千元。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 年预算数为 714.3 千元。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 年预算数为 685.7 千元。三、关于东方市新街中心
5、学校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880.9 千元,其中:人员经费 11659.50 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221.4 千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邮电费、工会经费。四、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1.25 千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 年本部门(单位)年初无此项经费预算。
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25 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25 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为:继续严格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 17.00 千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为: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市内相关部门检查、交流等接待任务。五、关于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我部门 2018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六、关于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7、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610.9 千元。支出包括:教育(类)支出 9054.9 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095.6 千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774.7 千元;住房保障(类)支出 685.7 千元。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支出总预算 12610.9 千元。七、关于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收入预算 12610.9 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610.9 千元,占 100%,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 120.6 千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120
8、.6千元。八、关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2018 年支出预算 12610.9 千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80.9 千元,占 94.2%;项目支出 730 千元,占 5.7%。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 120.6 千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351.3 千元,项目支出增加 225 千元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 年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2 千元。(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本级没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本级预算单
9、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东方市新街中心学校 1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预算金额 180 千元。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三
10、、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
11、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应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
12、在本科目中反应。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十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十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