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的利弊调研岳池县苟角中学校 龙海涛从2009年1月起,岳池县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实行了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以后,它对于缩小城乡教师以及与其他行业干部收入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稳定教师队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各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不一样,具体的实施方案也有很大不同,从而造成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绩和效对等,没有能真正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反而产生了一些消极因素。一、实施绩效工资中存在的问题:1、对于教师绩效评价无准确标准。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明确“优绩”的政策含义,加强对学校内部考核的规范与指导。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对于教师的工作如何进行绩效评价并且评价结果能为大多数教师接受成为实际运行中的一大难题。2、如何平衡副校级、中层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后勤人员、特殊群体(老、病)等各类人群的利益关系。还有退休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3、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以后,绩效考核结果成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免会使教师工作的目的与动机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色彩,原有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道德机制受到经济利益调节机制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