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预案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局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内散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 四、工作原则 坚持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应急组织机构 (一)建立局级应急机构 成立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