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焊工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1、从事压力管道焊接工作的焊工须经专业培训并按规定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焊。 2、焊工应在焊接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 3、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 2)采用焊条电弧焊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8 m/s,超过时应有防风措施。 3)焊接电弧1 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 。 4)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4、焊缝的设置应避开应力集中区,便于焊接。管子对接焊缝的中心到管子弯曲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应小于100 mm;管子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 mm。同一直管段上两对接焊缝中心面间的距离: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时不应小于150 mm;公称直径小于150 mm时不应小于管子外径; 5、焊缝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焊接作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