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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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陈巴尔虎旗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及时、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 376 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呼伦贝尔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1.3 工作原则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2、;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陈巴尔虎旗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1件应急处理工作。发生在外地而我旗应做出应急反应的事件,参照本预案执行。2 应急机构和职责2.1 领导小组及职责陈巴尔虎旗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 。应急委成员由陈巴尔虎旗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和涉及苏木镇负责人组成。应急委主要职责: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处理临时出现的各种重大情况;向陈巴尔虎旗人

3、民政府及呼伦贝尔市食安委报告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设在陈巴尔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要职责:按照事故发生状态,提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建议;负责应急委职责的具体落实,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协调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应急委的各项指令;负责信息发布;组织应急演练,对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其它日常工作。2.3 苏木镇应急工作机构2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对工作。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2.4 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4、应急委下设治安保障、医疗保障、事故调查、资金物资保障、善后处理五个组。其主要职责是:(1)治安保障组:由旗公安局牵头负责,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公安、武警和事故所在地区公安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办工作。(2)医疗保障组:由旗卫生和计生局牵头负责,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3)事故调查组: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局长任组长,旗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

5、见。(4)物资供应组:由旗经信局牵头负责,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服务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援物资,并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运输工作。3(5)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苏木镇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苏木达、镇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旗民政、劳动、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对病亡人员身份确认和善后处理,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及时通知病亡人员家属,落实接待车辆和住宿,及时向旗应急委报告善后处理动态3 事件分类与分级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危害

6、特别严重,涉及其他省(区、市) ,并造成严重威胁和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二)超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三)发生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四)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自治区内 2 个以上盟市行政区域的;(二)造成伤害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4(三)造成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五)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7、,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全市辖区内 2 个以上旗县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二)造成伤害人数超过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三)造成 3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四)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旗辖区内 2 个以上苏木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二)造成伤害人数超过 30 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三)旗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 监测与预警4.1 监测系统5陈巴尔虎旗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体系,加强食品安

8、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旗农牧业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生局 2 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旗统一的举报电话(0470-6717460) 。各苏木镇政府负责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苏木镇政府要加强对监测工

9、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4.2 预警系统4.2.1 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对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运输、储存、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检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 4.2.2 旗农牧业、卫生和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6并及时向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通报。4.3 应急准备和预防4.3.1 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以及苏木镇报告的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报

10、告旗政府,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4.3.2 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4.3.3 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析可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特别严重的情况可报请旗政府同意后,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5 报告、通报和新闻报道5.1 报告程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制度,建立重大、紧急事故报告规程。5.1.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5.1.2 初次报

11、告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7地点、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5.1.3 阶段性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5.1.4 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2 报告时限和要求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 1 小时内报告;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

12、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5.3 通报、信息发布5.3.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上报苏木镇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的同时,应在 1 小时之内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应急办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应急委。5.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委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5.3.3 各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8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办。5.3.4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负责借助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6 食品安全重大

13、事故应急响应6.1 分级响应6.1.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的应急响应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逐级向上一级应急委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接受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共同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6.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的应急响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旗应急办应当及时向应急委和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等;应急办应及时发布应急委命令,同时向应急委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

14、立即开展事故调查确认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本预案,立即组织开展应9急救援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应急委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及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6.1.3 较大安全事故(三级)的应急响应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委组织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委,负责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旗应急办报告,并及时向毗邻或可能涉及的苏木镇通报情况。应急办向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事故发生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并根据需要协调旗直有关部门赴事故发生地现场指导。同时,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旗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6.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级)的应急响应苏木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陈巴尔虎旗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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