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局输电、变电、配电生产的全过程及其相关环节的数据分析。 3. 职责 3.1管理副局长或生产副局长(总工程师)负责有关数据分析方法及实施方案的审批。 3.2计划发展部负责有关生产经营方面如可控成本、线损、电价等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控制。 3.3生产技术部负责与电能质量有关的数据如:设备完好率、设备可靠性、缺陷、电压、谐波源的监测等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控制。 3.4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方面有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控制。 3.5市场营销部负责客户投诉情况、客户满意率调查、电费回收、电价等方面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控制。 3.6物资公司负责收集供方的信息等(包括:价格变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供方提供合格品的能力等); 3.7局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处理、政策法规信息和技术标准类数据的收集。 3.8其它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控制工作。 4.工作程序 4.1数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