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的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以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处理。 3.入厂前工人、实.、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容器、电焊、天车司机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凭证操作。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 4.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共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动转设备不准跨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