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 1电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基础理论学.,并考核合格,持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独立操作。 22电焊工必须遵守十不烧焊: A)不是焊工或无操作证焊工不能烧焊; B)在容器内部或狭小舱室,无人监护不能烧焊,重点部位和场所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烧焊: C)不了解焊接地点和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烧焊; D)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烧焊: E)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通风、检测不能烧焊; F)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做保温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 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不能烧焊; G)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容器不能烧焊: H)作业现场附近有易燃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