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正式或非正式临时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适用本规定,并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转正、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请假休假、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第二章 员工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解除第四条 公司实行聘用制。公司与员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依工作岗位需要、品德端正、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履历清楚、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等标准,个人的学识、能力和经验能适合于招聘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符合标准的各类人员和其他临时用工人员。